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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25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coffee
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的约定办理。
(2)合伙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合伙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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