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正保会计网校资讯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票据承兑
热门考试
会计: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会计职称经济师高级会计师 税务师证券从业银行从业 审计师
建筑: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建筑师注册测绘师
医药: 执业医师执业药师 卫生资格护士/护师
高中: 高中高一 高二高三成人高考
考研: 考研辅导文都考研MBA辅导 同等学力MPA辅导会计硕士 教育硕士法律硕士考博
外语: 雅思辅导托福辅导英语四级 英语六级新概念翻译资格 商务英语公共英语
热门推荐
发布时间:2016-06-02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coffee
1.仅适用于远期商业汇票。
2.提示承兑期
(1)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出票日起1个月内
【提示】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4.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点击进入:初级会计师培训
上一篇: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
下一篇: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申诉和上诉
正保会计网校
新东方在线
建工网校
环球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