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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询证函

发布时间:2016-06-16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fei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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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审计》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设计询证函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设计询证函需要考虑的因素:

1.函证的方式

函证方式包括积极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不同的函证方式,获取的审计证据(函证回函)的可靠性不同。

2.以往审计或类似业务的经验

回函率、回函信息的准确程度。回函率过低意味着函证无效,可能不函证。

3.拟函证信息的性质(多面询问、相互印证)

对非常规合同或交易,不仅函证金额,还应考虑函证交易或合同的条款,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大口头,客户是否有自由退货的权利,付款方式是否有特殊安排等。

4.被询证者的适当性

适当的被询证者应当是对所询证信息知情的第三方,具备一定的回函能力、独立性、客观性并有权回函。例如:

(1)对投资业务,通常向股票、债券专门保管或登记机构发函询证或向接受投资的一方发函询证;

(2)对应收票据,向出票人或承兑人发函询证;

(3)对其他应收款,向形成其他应收款的有关方发函询证;

(4)对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向供货单位发函询证;

(5)对委托贷款,通常向有关的金融机构发函询证;

(6)对预收账款,通常向购货单位发函询证;

(7)对保证、抵押或质押,通常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函询证;

(8)对或有事项,通常向律师或法律顾问发函询证;

(9)对重大或异常的交易,通常向有关的交易方发函询证。

5.被询证者易于回函的信息类型

(1)根据函证的具体内容选择易于回函的部门

某些被询证者的信息系统可能便于对形成账户余额的每笔交易(例如,客户的验收部门、发运部门)进行函证,而不是对账户余额本身进行函证。

(2)取得被审计单位对被询证者回函的授权

如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授权被询证者向注册会计师提供有关信息,被询证者可能更愿意回函。反之,如没有获得授权,被询证者甚至不能够回函(例如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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