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正保会计网校资讯 > 支付的补偿金应取得什么原始凭据?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支付的补偿金应取得什么原始凭据?

发布时间:2016-07-18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Lucky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问题】

房地产企业出租房产,由于前期工作未准备好,至使房主提前开业而造成损失,因此向房主支付一部分扶持资金,应取得怎样的原始凭据?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对房地产企业出租房产后,由于前期工作未准备好,至使房主提前开业而造成损失,因此向房主支付一部分扶持资金作为补偿,业主按合同或的规定收到的补偿金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因此不可开具发票。

我们理解可开具能够提供证明有关支付补偿金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适当凭据即可。

更多会计知识可访问:正保会计网校

上一篇:启用账簿有哪些要求?

下一篇:会计原始凭证的种种“混账”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