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正保会计网校资讯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代理概念及特征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代理概念及特征

发布时间:2016-07-18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coffee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知识点:代理概念及特征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2.代理的特征

特征 陷阱 代表行为
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行纪”、寄售等受托处分财产的行为不属于代理 拍卖、寄售等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属于代理
代为保管物品行为不属于代理
代为出席××活动、房地产中介、转交保管物品等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无效代理、冒名欺诈不属于代理


点击进入:中级会计师培训

上一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抽逃出资的形态

下一篇: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表见代理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