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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学习重点:第四章(3)

发布时间:2016-07-21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Lu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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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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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将记账凭证划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便于按经济业务对会计人员进行工作分工,也便于提供分类核算数据,为记账工作提供方便。但工作量较大,适用于规模较大、收付业务较多的单位。

同时,对于经济业务较简单、规模较小、收付业务较少的单位,可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来记录所有经济业务。这时,记账凭证不再区分收款、付款及转账业务,而将所有经济业务统一编号,在同一格式的凭证中进行记录。通用记账凭证的格式与转账凭证基本相同。

二、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种类甚多,格式不一,但其主要作用都在于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运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分录,据以登记账簿。因此,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9)制证、审核、记账、会计主管等有关人员的签章,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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