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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发布时间:2016-07-29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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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1.货币性资产的概念

所谓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资金及将来对应一笔固定的或可确定的货币资金量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2.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

所谓非货币性资产,是指在将来不对应一笔固定的货币资金量的资产。如: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所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资产,简称以物易物。

4.有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

当补价占整个交易额的比重小于25%时,该交易仍被定性为非货币**易。否则,应被定性为货币性资产交换。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收补价方的判断标准:

补价额÷收到补价方的换出资产的公允价<25%

②支付补价方的判断标准:

补价额÷(支付补价方的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支付的补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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