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正保会计网校资讯 > 证券:上市股票交易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证券:上市股票交易

发布时间:2016-08-09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第六章 证券市场运行

知识点十八:上市股票交易

上市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

是证券上市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构成了证券上市的退出机制。是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我国退出机制的递进程序:

特别处理(ST)——退市风险警示(*ST) ——暂停上市——终止上市

(1)退市风险警示(*ST)

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
1.连续两年亏损;
2.财务造假,改正后连续两年亏损;
3.财务造假,限期内未改正,且已停牌2月;
4.法定期内未披露年报、中报,且停牌2月;
5.解散、破产、清算等情形;
6.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已提出解决方案的;
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方面:
1.股东权益为负(资不抵债);
2.无法出具审计报告,情况严重;
3.担保超1亿且占净资产100%以上;
4.违规关联交易2000万或占净资产50%以上;
5.交易所公开谴责后24个月再此公开谴责;
6.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1元);
7.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1.连续两年亏损;
2.财务造假,改正后连续两年亏损;
3.财务造假,限期内未改正,且已停牌2月;
4.法定期内未披露年报、中报;
5.解散、破产、清算等情形;
6.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方面:
7.当年经审计净资产(股东权益)为负;
8.无法出具审计报告,情况严重;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2)其他特别处理(ST
主板
创业板
1.最近一年股东权益为负;
2.无法出具审计报告,情况严重;
3.关联交易方非经营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情形严重的;
4.获准撤销*ST后,主营业务未正常,或亏损;
5.生产经营3个月内无法恢复正常;
6.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7.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8.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4.获准撤销*ST后,主营业务未正常,或亏损;
5.生产经营3个月内无法恢复正常;
6.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7.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8.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推荐: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培训

证券从业远程培训

证券投资考试培训班

证券从业远程培训

上一篇:证券:证券交易所运作系统

下一篇:证券:股票创业板上市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