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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营改增企业

发布时间:2016-08-12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fei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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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营改增企业

  1.交通运输:

  (1)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邮电业:

  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电信业:

  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4.现代服务业: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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