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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6-08-17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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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

知识点七: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

当事人名称
基本概念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的实际所有者,享有基金的信息知情权、表决权和受益权,持有人是基金一切活动的中心。
基金管理人
负责基金的发起设立和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管理目标是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
基金托管人
是基金资产名义上的持有人和保管人,负责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并负责保管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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