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正保会计网校资讯 > 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高频考点精讲第七章第三节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高频考点精讲第七章第三节

发布时间:2016-08-18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Lucky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基本要求

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对于流动资产的盘盈一般冲减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更正。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财产盘亏则造成的原因很多,如定额内合理损耗、偷盗损失、自然灾害损失等,应分清原因分别处理。对于定额内合理损耗应计入管理费用,偷盗损失应找出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损失应计人营业外支出。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1.审批之前的处理。

原始凭证:“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

记账凭证:调账分录

会计账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

调账后:上报等待批准及税务备案。

但对于应收而收不回的应收款项、应付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在批准前不做调整账簿记录,待批准后再作处理。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借方登记财产的盘亏、毁损数额以及盘盈的转销数字

贷方登记财产的盘盈数额以及盘亏的转销数

如果月末为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数

如果为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处理的各项财产物资的净溢余数

2.审批之后的处理。

存货为例,发生盘盈时——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盘亏和毁损时,应根据不同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若属于一般经营性损失或定额内损失,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若属非常损失(自然灾害),则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17.(多选)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核算的是(  )。

A.盘亏的财产物资数额  B.盘盈财产物资的转销数额  C.盘盈的财产物资数额  D.盘亏财产物资的转销数额

【答案】AB

18.(判断)原材料盘盈核实后应从“待处理财产损溢”,转入“营业外收入”。( )

【答案】错

编辑推荐:

会计职称培训

会计职称培训

上一篇: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高频考点精讲第八章第一节

下一篇: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记基础》冲刺讲义第四章第二节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