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正保会计网校资讯 > 2016税务师《税法一》试题:税法基本原则(8.18)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2016税务师《税法一》试题:税法基本原则(8.18)

发布时间:2016-10-17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考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编辑推荐:

税务师培训https://www.thea.cn/wx1530/

税务师网校https://kaoshi.china.com/cta/wangxiao/

税务师培训机构https://www.thea.cn/wx1530/

上一篇:2016税务师《税法一》试题:税收法规(8.18)

下一篇:2016税务师《税法一》试题:税法适用原则(8.17)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