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正保会计网校资讯 >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国内信用证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国内信用证

发布时间:2016-11-03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Lucky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需要大家掌握的知识点很多,大家在复习教材时要注意梳理知识点,把重难点记录下来,每天坚持复习,相信一定会取得好成绩。

1.国内信用证的概念

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

2.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3.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

开证——通知——议付——付款

(1)开证行在决定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2)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

(3)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开证行具有索偿权;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

(4)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

【例题30·判断题】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决定受理开证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

编辑推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全套视频

财经法规免费试听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视频

上一篇:2017高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下一篇: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基本税率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