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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对共有物处分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7-02-04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m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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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对共有物处分的区别

共同共有与按分共同对共有物处分的区别:

1、共同共有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按份共有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1】对共有物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和抵押。

【解释2】处分共有物或者对其进行重大修缮,首先应按共有人之间的约定;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才按《物权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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