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正保会计网校资讯 > 2017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2017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7-05-22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Lucky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编辑推荐:

会计证培训

上一篇: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项目

下一篇: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