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正保会计网校 > 正保会计网校资讯 >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商行存款业务规则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商行存款业务规则

发布时间:2016-04-07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coffee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商行存款业务规则

1.财政性资金只能由人民银行经营,无利息。

2.我国能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有:全国性商行 地方商行 信用社

3.协助查询 冻结 扣划规则:

查询 扣划 冻结:法院 海关和税务部门

查询 冻结:与刑事案件有关的部门 证监会

查询:审计 监察 价格 反垄断 银监 保监 财政 外汇 期货 工商

4单位定存:可全部或提前支取一次,只能以“转账方式”转入“企业基本账户”不能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

5.单位不得坐支现金

6.财政性资金 贷款 预算资金不得作为单位定存款项存入金融机构



点击进入:中级会计师培训

上一篇: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下一篇: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公司债券的发行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