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动态
  • 什么是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

      《会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何为确认、计量、记录?这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名词,也是会计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之一。确认,是将经济业务事项是否作为资产、负债等会计要

    栏目:会计2016-05-23
  • 《会计法》对会计记录使用文字有哪些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这表明《会计法》对会计记录使用文字的基本要求为:

    栏目:会计2016-05-23
  • 《会计法》对于会计帐簿的登记有哪些基本要求?

      对于会计帐簿的登记,修订后的《会计法》规定了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依据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是基本的会计记帐规则;依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是保证会计帐簿记录质量的重要环节。二是登记会计帐簿必须按照记帐规则进行。这些记帐规则包括:会计帐簿应当按照

    栏目:会计2016-05-23
  • 《会计法》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要求

      《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单位的,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修订后的《会计法》对财务会计报告签章要求的变化表现为: 第一,在财务会计报告上

    栏目:会计2016-05-23
  • 《会计法》如何体现对会计人员的法律保护?

      由于会计人员承担着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重要任务,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往往会受到各方面的阻挠、干扰,有时甚至被打击报复。为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会计人员坚持原则,依法做好本职工作,《会计法》对会计人员采取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措施: 一是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使单位负责人的工作

    栏目:会计2016-05-23
  • 《会计法》对会计凭证有哪些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栏目:会计2016-05-23
  • 会计报表附注应当说明哪些问题?

      会计报表附注是对会计报表的补充说明,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对会计报表各要素的补充说明;二是对那些在会计报表中无法描述的其他财务信息的补充说明。 由于会计报表本身的局限性,使会计报表所提供的资料受到一定的限制。为了提供更详细的会计资料,需要在会计报

    栏目:会计2016-05-23
  • 会计人员又如何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

      会计行为由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那么会计人员承担什么责任?应当说,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之间对会计行为和会计资料质量的责任划分,应是单位内部的委托授权关系,由单位负责人通过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予以明确并督促落实。不仅如此,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也受到法律和职业道德纪律的约束,主动或参与违法会计行为,

    栏目:会计2016-05-23
  •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修订后的《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栏目:会计2016-05-23
  • 《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有哪些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这是为保证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真实、

    栏目:会计2016-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