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中大网校 > 中大网校资讯 > 社会工作者《初级社会工作实务》考点22

直播课程
中大网校

社会工作者《初级社会工作实务》考点22

发布时间:2017-01-16 来源:中大网校 发布人:Lucky

0元抢购直播课入口

考点一: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及其功能

1.矫正社会工作的概念

矫正社会工作是指将社会工作实施于司法矫正体系中,是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士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指引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为犯罪者或具有犯罪倾向的违法人员(如吸毒者),在审判、监禁、社会矫正、刑释或强制戒毒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服务,使其消除违法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福利服务活动。

2.矫正社会工作的功能与作用

(1)针对罪犯的功能与作用:监管功能(限制自由作补偿;预防再犯罪);矫正功能(生理、心理、思想、行为矫正治疗。重新融人社会);服务功能(贯穿整个刑事司法过程)。

(2)针对社会环境的功能与作用:营造有利于服务对象更新改造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促进刑罚制度朝人性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考点二:服务对象的特点

具体来说,服务对象的特点主要包括:

(1)具有冲动好斗的人格特征。

(2)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特征。

(3)具有与社会严重脱节的社会特征。

(4)具有困难重重的生活特征。

考点三:服务对象的需要

(1)基本生存条件的保障需要:经济收入或最低生活保障;住房条件;卫生医疗待遇。

(2)教育、就业权益的保障需要。

(3)正常家庭生活的需要:鼓励和协助服务对象构建和恢复正常的家庭生活。

(4)再社会化的服务需要: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

编辑推荐:

社会工作者考试培训

社会工作师辅导班

中大网校社会工作者培训班

社会工作者网校排名

上一篇:社会工作者《初级社会工作实务》考点18

下一篇:社会工作者《初级社会工作实务》考点13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