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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镜湖区2021春季第二批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来源:转载
时间:2021-08-20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镜湖区教育局2021年春季第二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通过人员在8月30日—8月31日(每日9:00—11:30;15: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七楼705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得代领。 请各位申报人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责任编辑:柳花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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