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
网站地图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利息扣除?

来源:转载
时间:2022-11-24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利息扣除?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三、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

(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责任编辑:柳花暗香

编辑推荐

相关拓展
加载更多
位置:考试中心 >会计从业资格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讯 >正文
触屏版 电脑版 回顶部
中华网考试移动版2.0 kaoshi.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