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
网站地图

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

来源:转载
时间:2023-04-14

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

在何种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方法?

关联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方法包括:

(1)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

(2)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合理比例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责任编辑:柳花暗香

编辑推荐

相关拓展
加载更多
位置:考试中心 >会计从业资格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讯 >正文
触屏版 电脑版 回顶部
中华网考试移动版2.0 kaoshi.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