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软考
网站地图

2019上半年辽宁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转载
时间:2019-03-12


摘要】从辽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网获悉,2019上半年辽宁软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3月22日-4月9日,考试时间:5月25日、26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领导的考试。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考试办法,每年举行两次。考试是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测试,也就是计算机专业职称考试。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一、2019年上半年考试资格名称、时间及考区安排表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不限学历和资历条件。


  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建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数据库,记录考生考试诚信情况,对无故缺考(缺考1科即视为缺考)的考生取消下一次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2日8:30至4月9日15:00。


  2019年3月22日8:30网上报名系统开通,4月9日15:00网上报名系统关闭,界时,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再予以审核,不予补报。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登陆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网站(www.lnitec.com),进入考生报名入口,用有效手机号或邮箱注册,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须经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选择机构


  1)省、市级机构:考生报名时,首先选择省级机构辽宁,注册登录后选择市级机构,该市级机构是考生报名信息审核地和合格证书发放地。辽宁省各地市除大连、铁岭、盘锦外均可选择(大连市为考试计划单列城市,请在省级机构中选择大连,并咨询大连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411-84609323。铁岭和盘锦考生请就近选择沈阳或其它市级机构报名);


  2) 考试考区:即考生考试所在地。其中,初、中级资格除铁岭、盘锦外均设有考区,高级资格考试安排在沈阳和鞍山考区。具体请参照“2019年上半年考试资格名称、时间及考区安排表”。


  3)在校学生请咨询本校报名机构,统一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要求


  考生按本人实际情况,详细、真实填写各项信息,确保无误。


  3.上传照片要求


  上传本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容易辨认。生活照、艺术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手机所摄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通过。照片格式要求为jpg,文件大于30k,大于295×413像素。


  4.报名审核


  1)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须再次登录考生报名入口,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被审核通过(报名机构不以任何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是否审核通过)。如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如审核不通过,考生按提示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应于4月9日15:00前提交,直至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报名时间截止后进行的修改无效,视为放弃报名。


  2)对于2018年下半年无故缺考的考生,停考1次,2019年上半年报名不予审核通过。因故缺考的,应于报名截止前向所选市级机构提供相应说明。


  3)审核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4)审核工作为属地管理,有关事宜可向所选市级机构咨询。


  5)审核通过后,不办理考生改报或退报。


  6)审核通过,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留存。


  5.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大连除外)。


  选择省级机构为辽宁的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即视为报名成功,无需缴费(大连市为考试计划单列城市,缴费信息请咨询大连市考试管理机构)。


  6.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于2019年5月20日9:00--5月25日9: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场信息、阅读考试注意事项,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应用技术科目为上机考试外,其余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均为笔试。 


  六、考试成绩与合格证书


  考试结束后2个月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3个月公布合格分数线,考试结束后5个月发放合格证书。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www.lnitec.com


  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有效。


  七、考试用书


   考试指定用书请参考http://www.ruankao.org.cn/考试教程和大纲。


  八、加入IT人才库


  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免费加入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建立的“IT人才库”,进行交流与互动。


  九、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地址、电话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尚小街21号(沈北路与盛京大街交汇口北200米)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院南楼2楼


  联系电话:024-88785206


责任编辑:柳花暗香

编辑推荐

相关拓展
加载更多
位置:考试中心 >软考 >辽宁软考考试资讯 >正文
触屏版 电脑版 回顶部
中华网考试移动版2.0 kaoshi.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