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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前培训班哪里有

发布时间:2021-04-14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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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章节讲义:第五章第三节

第五章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

第三节 设计进度控制措施

一、影响设计进度的因素

1.建设意图及要求改变的影响;

2.设计审批时间的影响;

3.设计各专业之间协调配合的影响;

4.工程变更的影响;

5.材料代用、设备选用失误的影响。

【例】下列因素中,属于设计进度影响因素的是()。

A.季节变化

B.施工方案变更

C.业主未能及时提供场地

D.建设意图及要求改变

【答案】D

二、尽量避免"三边设计":边设计、边准备、边施工。

三、监理单位的设计进度监控的内容

1.进行设计监理时,应落实项目监理班子中专门负责设计进度控制的人员。

2.在设计工作开始之前,首先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设计单位所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设计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并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一旦发现偏差,应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纠偏措施,以加快设计工作进度。必要时,应对原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或修订。

4.在设计进度控制中,监理工程师要对设计单位填写的设计图纸进度表进行核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从而将各设计阶段的每一张图纸(包括其相应的设计文件)的进度都纳入监控之中。

【例】项目监理机构控制设计进度时,在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应审查设计单位编制的()。

A.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B.技术经济定额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C.设计准备工作计划的完整性

D.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的合理性

【答案】A

【例】下列设计进度控制工作中,属于监理单位进度监控工作的是()

A.认真实施设计进度计划

B.编制切实可行的设计总进度计划

C.编制阶段性设计进度计划

D.定期比较分析设计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

【答案】D

四、建筑工程管理(CM)方法简介

建筑工程管理(CM)方法的特点是将工程设计分阶段进行,每阶段设计好之后就进行招标施工,并在全部工程竣工前,可将已完部分工程交付使用。这样,不仅可以缩短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还可以使部分工程分批投产,以提前获得收益。

CM的基本指导思想是缩短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它采用快速路径的生产组织方式,特别适用那些实施周期长、工期要求紧迫的大型复杂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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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2.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3.《担保法》是指调整因[担保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5.最常用的担保方式是[保证]。

6.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7.保证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

8.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

9.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10.在具体合同中,担保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11.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采用保证方式进行担保时,[保证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12.不征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

13.担保方式中,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是[抵押]>[质押]>[留置]。

14.不可以是第三人做出担保的方式有[留置]、[定金]。

15.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对[债权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16.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是[一般保证]。

17.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8.[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均可以作为保证人。

19.保证人的资格

不具备保证人资格的组织可以作为保证人的组织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可以提供保证

20.《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21.保证合同的内容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对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4.保证期间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或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5.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26.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27.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28.抵押权人是指[债权人。

29.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和不得作为抵押的财产的划分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所有的机器、生产设备、原材料、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不得作为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30.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的内容:[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证书]。

3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2.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33.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拍卖抵押物]、[变卖抵押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抵押权。

34.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规定可以是:[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5.[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

36.合同担保方式中,既可以用当事人自己的财产又可以用第三人的财产作担保的方式是[质押]。

37.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38.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39.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

40.[权利质押]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

41.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这属于[留置]。

42.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43.在担保方式中,比较强烈的担保方式是[留置]。

44.留置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只能通过[依法行使]产生留置权。

45.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

46.如果[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债权,债权人有权行使留置。

47.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48.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49.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5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其生效日是指[实际交付定金之日]。

51.勘察合同约定采用定金作为合同担保方式。当事人双方已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发包人尚未支付定金时,该合同处于[成立但不生效]状态。

52.建设工程的保证人一般是[银行]、[担保公司]。

53.施工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投标有效期内撤标的;2、不签合同的;3、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骗标的。

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10%,履约保函10%,履约担保书30%

54.[预付款担保]是承包人提交的、为保证返还预付款的担保。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同。

55.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

56.预付款保证的有效期为[从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发包人向承包人全部收回预付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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