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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预习考点:建设工程目标系统
建设工程目标系统
一、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
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两两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一)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对立关系
(二)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统一关系
在分析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1)掌握客观规律,充分考虑制约因素;(2)对未来的、可能的收益不宜过于乐观;(3)将目标规划和计划结合起来。
二、建设工程目标的确定
(一)建设工程目标确定的依据:一般来说,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目标规划的一句比较充分,目标规划的结果也比较准确和可靠。但是,对于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前的各个阶段来说,建设工程数据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立建设工程数据库,至少要做好以下几方面:(1)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建设工程进行分类。(2)对各类建设工程所可能采用的结构体系进行统一分类。(3)数据既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又要能足以反映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和特征。
(二)建设工程数据库的应用:首先必须大致明确该工程的基本技术要求,在建设工程数据库中检索并选择尽可能相近的建设工程,将其作为确定该拟建工程目标的参考对象。
同时,要认真分析拟建工程的特点,找出拟建工程与已建类似工程之间的差异,并定量分析这些差异对拟建工程目标的影响,从而确定拟建工程的各项目标。
另外,建设工程数据库中的数据都是历史数据,由于拟建工程与已建工程之间存在"时间差",因而对建设工程数据库中的有些数据不能直接应用,而必须考虑时间因素和外部条件的变化,采取适当的方式加以调整。
建设工程数据库中的数据表面上是静止的,实际上是动态的;表面上是孤立的,实际上内部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建设工程数据库的应用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复制工作。
三、建设工程目标的分解
(一)目标分解的原则
(1)能分能合。这要求建设工程的总目标能够自上而下逐层分解,也能够根据需要自下而上逐层综合。这一原则实际上是要求目标分解要有明确的依据并采用适当的方式,避免目标分解的随意性。
(2)按工程部位分解,而不按工种分解。这是因为建设工程的建造过程也是工程实体的形成过程,这样分解比较直观,而且可以将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联系起来,也便于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
(3)区别对待,有粗有细。根据建设工程目标的具体内容、作用和所具备的数据,目标分解的粗细程度应当有所区别。对不同工程内容目标分解的层次或深度,不必强求一律,要根据目标控制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来确定。
(4)有可靠的数据来源。目标分解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目标控制服务的。目标分解的结果是形成不同层次的分目标,这些分目标就成为各级目标控制组织机构和人员进行目标控制的依据。如果数据来源不可靠,分目标就不可靠,就不能作为目标控制的依据。因此,目标分解所达到的深度应当以能够取得可靠的数据为原则,并非越深越好。
(5)目标分解结构与组织分解结构相对应。如前所述,目标控制必须要有组织加以保障,要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和人员,因而就存在一定的目标控制组织分解结构。只有使目标分解结构与组织分解结构相对应,才能进行有效的目标控制。当然,一般而言,目标分解结构较细、层次较多,而组织分解结构较粗、层次较少,目标分解结构在较粗的层次上应当与组织分解结构一致。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保证
1.概念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参加人
保证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和债权人。
3.方式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不能作为保证人的组织: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2)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5.保证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6.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生效后,保匪人就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或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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