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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学习那个网校好点

发布时间:2021-08-26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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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章节考点:第六章第一节

第六章 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编制的操作性文件。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全面具体,而且需要按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

一、监理规划编写依据和要求

(一)监理规划编写依据

1.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

2.建设工程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1)自然条件方面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地点的地质、水文、气象、地形以及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2)社会和经济条件方面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文环境、社会治安、建筑市场状况、相关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勘察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工程咨询和工程监理单位)、基础设施(交通设施、通信设施、公用设施、能源设施)、金融市场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3.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包括:

(1)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

(2)政府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相关条款和内容是编写监理规划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工程监理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建设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等。

5.建设工程合同

6.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7.工程实施过程中输出的有关工程信息

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状况、工程招标投标情况、重大工程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

【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标准1、批文3) 业主的(监理合同4、施工合同5、业主要求6) 现场实际(外部环境2) 监理企业自身】 【有关工程信息7】

【2016-32】下列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中,反映工程特征的是( )。

A.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书

B.当地建筑材料的供应状况

C.招标投标及造价管理制度

D.监理工作的范围与服务内容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理规划主要内容。监理规划编写依据中,施工阶段监理时,反映工程特征的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书、地形图、施工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参见教材P123。

(二)监理规划编写要求

1.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监理规划在总体内容组成上应力求做到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

2.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监理规划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成为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各项工作的依据。

监理规划只要能够对有效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做好指导工作,使项目监理机构能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就是一个合格的监理规划。

3.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监理规划。还要充分调动整个项目监理机构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广泛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的意见,并吸收水平较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编写。

监理规划的编写还应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以便能最大限度满足其合理要求,使监理工作得到有关各方的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做好监理服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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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关系(掌握)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要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记):(1)、依法成立;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之间相互区别的标志,场所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3.其他组织: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它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与法人相比他的复杂性在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较为复杂。

例题(单选):合同法律关系是由()三要素组成。

答案:A

A、主体、客体、内容;

B、当事人、经济行为、经济利益;

C、法人、经济合同、经济权利;

D、经济管理、经济协作、法律责任。

(三)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且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法律意义上的物.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借款合同。

2、行为: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所创造出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如专利权、工程设计等。

2004年考题: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定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活动

答案:C。

(四)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决定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它是连接主体的纽带。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权利;2.义务。

例题(单选):构成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A、主体

B、内容

C、法人

D、客体

E、权利和义务

答案:A、B、D。

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法律事实的概念: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二)、行为: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三)、事件: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事件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三、代理关系(熟悉)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以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例题(单选):在建设工程活动中,监理工程师是以()实施监理。

A、业主的名义

B、监理单位的名义

C、监理委托合同当事人的名义

D、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名义

答案:B。

(二)代理的种类: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需要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基础法律关系,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则应当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如果授权范围不明确.则应当由被代理人(单位)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但是代理人的连带责任是在被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承担的。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只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适用。

(三)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行使追认权后.将无权代理行为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行为。

2004年考题:下列关于代理的叙述,()是不正确的。

A.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决定是否有效

B、无权代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相对人可以撤销

C、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D、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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