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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里谁讲的好

发布时间:2020-12-07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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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考点52: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考点52: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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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索赔(考点)

◇索赔含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错而应由对方担责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一)索赔成立的条件

◇三要素:

①正当的索赔理由;

②有效的索赔证据;

③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

(二)承包人(提出)索赔

1.提出索赔的程序

◆4个步骤(P272):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28天内正式递交索赔报告;持续影响,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结束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2.处理程序

◆3个步骤: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的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三)发包人索赔

1.发包人的索赔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2.处理程序(P273)

◆3个步骤: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的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发包人接受/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四)提出索赔的期限(截止时限)

1.发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条款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最终结清"条款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练习题·单选题】施工索赔的若干阐述,正确的是( )。

A.索赔成立需要有效的证据、正当的理由

B.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及时审查,并在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的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

C.承包人应在知道索赔事件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D.发包人索赔的时间截止到"最终结清申请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索赔。索赔成立的"三要素",还应包括"约定的时限内"(A有误)。承包人应在知道索赔事件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C有误)。承包人索赔的时间,截止到"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截止到"竣工付款证书"(D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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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合同价款调整(一)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1.法律法规变化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上述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2.项目特征不符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的合同价款。

  3.工程量清单缺项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规定确定单价,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工程变更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计算调整的措施费用。

  4.工程量偏差

  (1)工程量偏差的调整原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将双方风险分担的界限予以明确的划分:业主承担工程量偏差±15%以外引起的价款调整风险,承包商承担±15%以内的风险。

  (2)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

  从某种意义上讲,出现工程量偏差并进行价格调整的关键在于,确定新的综合单价,据以结算相应的工程价款。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新的综合单价可按如下方法确定:

  第一,承包人投标价的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15%)时,新的综合单价采用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15%);

  第二,承包人投标价的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1+15%)时,新的综合单价采用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1+15%);

  第三,承包人投标价的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15%),或承包人投标价的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1+15%)时,可不调整。

  5.计日工

  计日工生效计价的原则如下: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

  【速记点评】合同价款调整是整个经济第三章的核心内容,也是实务考试的必考内容。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各种事项发生后如何调整,是必须掌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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