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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公路培训那个老师讲的好

发布时间:2021-08-19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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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新考点变动: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2020年版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沿用2019年版考试大纲,但根据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对有关教材内容做了修改,删除了被废止法规的内容。这点在《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上体现得尤其明显。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内容变化如下:

7.1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栏案资料有增加内容,也有删除,此处作为一般考点,稍加留意即可。

7.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竣工消防验收部分变化调整,调整内容略微看看,难度不大,拿分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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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三大考点速记整理

【摘要】2018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时间仅剩不到3个月了,时间紧,任务重,环球小编也在紧张的为大家整理二级建造师各科目考点,本文环球小编整理了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三大考点,帮你轻松速记考点,赶快学习吧。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三大考点速记整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工程物权制度;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一、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速记:知识产权制度

1.专利权: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2.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展期12月,宽展期6月。

3.著作权:

(1)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作者有署名权,单位有优先使用权。

(2)委托作品,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属于受托人。

二、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速记: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的种类

法律特征:①支配权②绝对权③财产权④排他性

主要种类:

自物权——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他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变动效力:

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不登记需承担违约责任。

动产——动产自交付生效。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速记归纳: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担保方式——保证(第三人)、抵押和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留置和定金(债务人)

2.担保合同——担保人与债权人书面形式订立;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3.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有约从约;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为连带保证

4.不可以担任保证人主体:(1)国家机关(2)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5.抵押权与质押的区别(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质押 = 动产质押 + 权利质押

6.留置——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7.定金——(1)定金罚则;(2)书面形式;(3)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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