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二级建造师培训班怎么样 > 学习二建那个网站好

直播课程
环球网校

学习二建那个网站好

发布时间:2016-03-29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daluobo

300元满减券,订单满1200元可使用,点我免费领

建设工程教育网

【网校介绍】

建设工程教育网隶属于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建筑工程行业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的远程教育网站,以优秀的学员口碑、出众的培训效果以及高品质的服务能力获得了学员及业界的一致认可。并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网络视频多媒体课件技术、严谨细致的教学作风、极高的考试学成比例,为我国培养了大量建筑工程行业优秀人才。是广大考生了解最新建筑工程类考试最新政策、动态和参加培训的首选网站,在考生中有着极其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网校荣誉】

建设工程教育网自成立以来,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课件制作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极佳的辅导效果、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受到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历获“学员最满意培训机构”、新浪网及腾讯网评选的“全国10强网络教育机构称号”。

【网校优势】

雄厚的技术实力、完善的服务体系、强大的影响力、优秀的师资团队、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上市公司 品牌保证。

去试听该网校的课程


达江:《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长期从事建设工程类辅导培训,有丰富的考试培训经验。
讲授的课程紧扣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讲解通俗易懂,举例风趣幽默,课堂轻松活泼。
讲授中尤其注重对知识的总结和学习方法的传授,对考生的学习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试听老师


丰景春:《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以及项目管理的辅导与研究工作。
教学成果颇丰,出版著作3本,发表论文40余篇,承担并完成了多项科研任务。
授课重点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极强,命中率高、辅导效果奇佳。试听老师


王英:《建筑工程专业》

高校教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师。
工程专业知识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全国各地学员的欢迎和好评。试听老师


唐琼:《机电工程专业》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律师、一级建造师、咨询工程师。
知识面广,培训经验丰富,对监理、咨询、建造、资产评估考试辅导课程都有很深的研究。
授课中,能结合相关科目特色,紧随考试规律,对教材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讲解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深受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试听老师

推荐: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培训 二级建造师网校 建工网校二级建造师 环球二级建造师网校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要点:代理制度

  1.3.3代理制度(1043P14)★★

  1.3.3.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

  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注意:

  1、 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涉及的第三人;被代理可能是

  无限人,但是代理人一定得是完人。

  2、 不是所有行为都可以代理(如登记结婚、劳动合同的履行等)

  3、 有些代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等条件才能成为代理人(如:代理招标)。

  1.3.3.2代理的种类(委托、法定、指定,重点是委托代理)

代理种类

产生依据

主要特点 常见示例

委托代理

被代理人的授权

应明确代理人姓名、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 委托人签章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监理、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公司员工(法定代表人除外)代表公司的签约行为

法定代理

法律的直接规定

全权代理(可以代理的都能代理)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婚精神病人的妻子/丈夫

指定代理

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

多发生在诉讼中,(本质也是法定代理)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侵权,法院在其均不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祖父母、外祖父中指定一人担任诉讼中的代理人

  1.3.3.3代理人、被代理人责任的承担 

 导致责任原因

 权利人处理

 责任承担后果

 1、授权不明

 被代理人委托书授权不明

 被代理人、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无权代理

 无权、越权、超期代理

 ○1被代理人追认或明知而不否认

 被代理人承担,相当于有权代理

 ○2被代理人拒绝追认

 行为人(即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表见代理”即本规定的例外)

 ○3第三人恶意且导致被代理人损失

 第三人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代理人失职滥权

 应尽善良管理人之责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致使被代理人损失

 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事项/代理行为违法

 代理人明知委托事项违法,仍代理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反对

 5、复代理(代理人将

 代理事务又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

 

  

 

 ○1事前告知征得同意或被代理人事后追认

 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2事前未告知或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

 代理人负民事责任

 ○3上表○2例外:紧急且为了被代理人利益

 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口诀】

  不明串通知没权,违法转错共同连

  注意:民法中的善意、恶意,与好坏无关,而是指当事人是否知情。

  1.3.3.4表见代理(一级中的重要考点)

  本质上是无权代理,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而要求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

 表现形式

 构成要件

 法律后果

 无代理权

 1、无代理权

 1、代理行为有效,即: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2、被代理可向行为人追偿

 超越代理权限

 2、实施了代理行为

 代理期满后继续代理

 3、善意相对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口诀】

  没超终止订合同,有理相信代理(成)

  注意:有理由一般是指行为人持有被代理盖章介绍信、空白盖章合同书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

  1.3.3.5代理的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

 1、期满或者完成委托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

 4、有权机关取消指定

 5、双方关系监护关系消灭(如离婚、解除收养关系)

 注意:被代理人发生3、4的情况不必然终止代理

 注意:在法定、指定代理下,被代理人必是无限人

  【口诀】

  满完消辞死失终;恢复(两)死代理丧,取消监护关系(亡)

  【真题示例】

  (2010-71)

  某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民事诉讼,以下属于委托代理权消灭的原因有( )11。

  A.诉讼终结 B.当事人解除委托 C.代理人辞去委托 D.委托代理人死亡 E.委托代理人有过错

  二级2010-71-ABCD,注意选项E委托代理人有过错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但并不必然导致代理权消灭。

上一篇:网上学习二建是哪个网校

下一篇:建造师课程哪家网络好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