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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网校中级哪个老师讲的好

发布时间:2016-04-20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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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正保会计网校中级哪个老师讲的好?

答:个人感觉正保会计网校每个老师都讲的很不错,各有各的风格。以个人口味而言,我最喜欢这几位老师。


郭建华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国内著名职称、注会考前辅导专家,北京市高自考会计专业阅卷组组长。从事财会相关考试培训十余年,培训足迹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主编了大量会计方面的教材、工具书、辅导书。

郭建华老师拥有极其丰富的《中级会计实务》、《会计》考前辅导经验,课程直击考点,讲授脉络清晰,讲解声情并茂,语言干脆利落,激情四射。


郭建华


达江老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一级建造师。达江老师的课程紧扣考试教材,精准把握考点,善于从学员的角度剖析专业知识,讲解生动活泼,激情四射,富有亲和力。授课中,传递坚持的必胜信心,传授有效的学习方法,通过通俗易懂的讲授、简洁明了的演示,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从而让学员理解并掌握教材内容,达到了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达江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特殊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诉讼管辖—特殊地域管辖

1、(环球网校提供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 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 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提示:海难救助费用、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没有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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