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税务师培训班怎么样 > 税务师网校培训视频价格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税务师网校培训视频价格

发布时间:2016-09-04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税务师培训价格?针对这个问题小编特此搜集了各个税务师培训网校的资料,下面就为大家一一分析各个税务师培训网校课程的特点、价格和优势。

那么怎么选择,到底该选哪什么价位的,可以说,其实关键就是适合你自己的班次!

按老师受好评程度小编为大家推荐最厉害的正保会计网校:

叶青/杨军/高志谦/赵俊峰/奚卫华领衔名师团:

本团队由权威名师叶青、杨军、高志谦、赵俊峰、奚卫华等领衔主讲,团队各位老师长期从事税务师的考前辅导与培训工作,授课重点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强教学效果显著,讲课条理清楚,思路清晰。对考试重点、难点把握精准,教学方法新颖独特。各位老师擅于总结,独特的六大学习方法:表格法、梳理法、提炼法等,将复杂的教材内容化为简单易记忆的形式,辅导效果明显,是学员的良师益友。查看详情>>

选择至关重要,俗话说女人就怕嫁错郎,男人就怕选错行。选择决定我们的命运,关系我们的成长进步和发展。希望这篇文章帮到你!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

1. 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划分什么样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什么样的财政性资金属于应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除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1】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对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①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有文件,有办法,有核算)

【解释2】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的后续管理:

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3】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扣除。

更多相关资料,可访问:税务师培训

上一篇:考税务师证需要多少钱

下一篇:税务师培训哪个便宜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