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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注册会计师各门考试网校的哪个老师好 ?
答:这就得看个人选择了,有人喜欢传统的课堂式教学,大家坐在一起学习,而有些人个喜欢自己安静的一个人学习。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说,后一种方法无疑是更适合的方法。网校正好能给自己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机会,自由的时间都像是为上班族考注册会计师培训量身打造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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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KWZJYFGZ对杭建平老师评价:今年初次报考战略和税法,没想到一次通过了,战略66分,税法76分,非常感谢叶青老师和杭建平老师的讲解,让我事半功倍,让我有了继续考下去的信心!
学员wujihanyu对杭建平老师评价:非常感谢叶青老师、游文丽老师和杭建平老师,作为非会计专业的妈妈级考生,通过了税法、经济法和公司战略三门。今年又报了剩下的三门,希望借助正保会计网校老师们的精彩讲解,通过专业阶段考试,加油,以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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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报课付费后什么时间可以听课?
A. 通过网上支付、学习卡、实地交费的方式支付学费,听课权限实时开通;邮局、银行汇款付费,3日内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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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移动应用到智能手机, 即可随时随地听课、做题、观看直播等。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环球网校提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规定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3、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理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
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4、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照组价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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