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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听高志谦的课好吗

发布时间:2022-05-24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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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听高志谦的课好吗?高志谦老师很幽默,很多人都爱听他讲课,我也很喜欢听高志谦的课,每次听课都笑的不行,感觉不是在听课,而是在听相声。其实会计这科是很枯燥的,所以像高老师这样幽默的老师,是比较适合的,可以听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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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简介】会计学博士,副教授。数十年来一直从事注会、中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职称辅导工作,“梦想成真”辅导丛书初级会计职称《初级考前一搏》(救命稻草)、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应试指南》《中级会计实务最后冲刺8套模拟试卷》及《中级会计实务》(救命稻草)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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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考试经济法考点:物权变动及其原因

物权变动及其原因

(一)物权变动的含义

物权的发生(取得、设定)、变更或消灭

原始取得 如:先占、取得孳息、合法建造、劳动生产、征收等

继受取得 如:买卖、赠与、互易、继承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1、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必须公示)

买卖、赠与、互易、抵押、质押等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需公示)

①事实行为: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②基于法定: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

③基于公法行为:自法院或仲裁委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

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以及调解书

(三)不动产——登记 ★★★

首次登记:未办理首次登记,不得办理其他类型登记

变更登记:不涉及权利转移的变更

转移登记:不同主体之间发生转移

注销登记:不动产权利的消灭时

(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 产权证与登记簿内容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以外,以登记簿为准。

1、不动产

登记生效主义(1)房屋买卖;(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3)不动产的抵押

2、动产

交付生效主义(1)普通动产所有权变更;(2)动产质押;(3)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权利质押)

登记对抗主义(1)特殊动产(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所有权变更;(2)动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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