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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与计量及会计处理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包括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和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两类。
(一)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及外汇利得和损失;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因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
4.按照权益法核算因被投资单位不能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导致的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该部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二)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
2.金融资产重分类时,按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的部分。
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4.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1)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如涉及)
贷:开发产品等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
(2)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
(3)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因转换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转入当期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5.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提示:
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按照外币折算的要求,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的当期,将已列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与该境外经营相关部分,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果是部分处置境外经营,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三章抵押物的出租
抵押物的出租
(环球网校提供抵押物的出租)抵押权设定之后,由于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占有,因此抵押人有权将抵押物出租。
当同一物上既存在抵押权又存在租赁关系时,如同“买卖不破租赁”,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亦确立了“抵押不破租赁”的规则,即“在后抵押不破在先租赁”。
应区分两种情况: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解释】
(1)先抵押后出租的,抵押权优先;
(2)先出租后抵押的,租赁合同优先。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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