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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各省市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新)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7月至8月,各省执业药师报名时间不同,请广大考生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名公告。优路教育整理各省市报名信息,将会及时更新,供大家参考。
更新:河北 内蒙古 广西 安徽 浙江 湖南 青海 重庆 云南 四川 湖北 贵州 江西 江苏 吉林 河南 陕西 海南 深圳 新疆 甘肃 天津 黑龙江 福建 宁夏 北京 西藏 辽宁 上海 广东
地区 | 报名时间 | 报名入口 |
上海 | 2018年上海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31—8.12 | 暂未开通 |
四川 | 2018年四川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0—8.20 | 已开通 |
天津 | 2018年天津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4—8.2 | 已开通 |
西藏 | 2018年西藏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5—8.10 | 已开通 |
新疆 | 2018年新疆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0—8.15 | 已开通 |
云南 | 2018年云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8.7—8.16 | 暂未开通 |
浙江 | 2018年浙江执业药师考试报名8.1—8.10 | 暂未开通 |
重庆 | 2018年重庆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3—8.1 | 已开通 |
安徽 | 2018年安徽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3—8.8 | 已开通 |
北京 | 2018年北京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5—8.10 | 已开通 |
福建 | 2018年福建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30—8.8 | 已开通 |
甘肃 | 2018年甘肃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5—8.3 | 已开通 |
广东 |
2018年广东执业药师考试报名8.1—8.17 2018年深圳执业药师考试报名8.1—8.17 |
暂未开通 |
广西 | 2018年广西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0—8.9 | 已开通 |
贵州 | 2018年贵州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7—8.16 | 已开通 |
海南 | 2018年海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0—7.31 | 已开通 |
河北 | 2018年河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31—8.13 | 暂未开通 |
河南 | 2018年河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3—8.6 | 已开通 |
黑龙江 | 2018年黑龙江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4—8.8 | 已开通 |
湖北 | 2018年湖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0—8.2 | 已开通 |
湖南 | 2018年湖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0—7.30 | 已开通 |
吉林 | 2018年吉林执业药师考试报名8.9—8.20 | 暂未开通 |
江苏 | 2018年江苏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3—8.2 | 已开通 |
江西 | 2018年江西执业药师考试报名8.4—8.14 | 暂未开通 |
辽宁 | 2018年辽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30—8.12 | 已开通 |
内蒙古 | 2018年内蒙古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5—8.15 | 已开通 |
宁夏 | 2018年宁夏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4—8.17 | 已开通 |
青海 | 2018年青海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8.2—8.16 | 暂未开通 |
山东 | 2018年山东执业药师考试报名8.7—8.16 | 暂未开通 |
山西 | 2018年山西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预计7月下旬 | 暂未开通 |
陕西 | 2018年陕西执业药师考试报名7.24—8.2 |
已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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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视解决老人、残疾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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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