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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一建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

分类:一级建造师 | 更新时间:2023-04-12 | 来源:转载

4月10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示《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公示中包含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的名单。

一级建造师


2022年天津考区一建成绩合格人员的公示期为: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0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存疑,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对此,小编特意为大家准备了如下说明:

1、当你对成绩有异议时,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成绩复查申请。请一定要明白这句话的重点,第一是成绩公布30天内,请注意是30天而不是30个工作日,这是两个相差很多的时间;第二是向省级考试机构提出申请,而不是向当地市级考区提出申请;第三要书面申请,请注意是书面申请。

2、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40天内,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报至人社部考试中心。请注意: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无权介入成绩复核,只是代为收集整理相关信息。

3、成绩复核的内容仅仅限于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卷面成绩合分是否有误;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卷的自主评分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如果你对案例题的答案评分有疑问,那么这个问题不在复核之列的。

4、收到汇总的成绩复核申请报告后,人社部考试中心负责协调评卷工作单位,对提出复核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评卷单位复核完毕后应及时向人社部考试中心提交相关报告,人社部考试中心自收到复核结果15天内反馈至省级人事考试机构。

5、收到人社部考试中心的复核结果后,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及时将考试成绩复核结果答复申请人,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责任编辑 : 柳花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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