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事项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事项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14个工程专业,即:(1)房屋建筑;(2)公路;(3)铁路;(4)民航与机场;(5)港口与航道;(6)水利水电;(7)电力;(8)矿山;(9)冶炼;(10)石油化工;(11)市政公用;(12)通信与广电;(13)机电安装;(14)装饰装修。
经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后,需取得其它专业的执业资格,则仅参加其相关的工程专业的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一级建造师选择机构的好处以及注意事项
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一级建造师发展前景
近几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情况来看,一级建造师的通过率普遍较低,而实际上,各大企业对一级建造师类人才的需求量仍旧非常大,仍旧整体是供不应求的局面,所以很多建造师都选择一级建造师挂靠快速获得资质认证,因而一级建造师挂靠的价格也是众多建造师特别关注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600多万,而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却只有46万人,远远跟不上市场的需求。我国建筑业技术进步又结新硕果。随着工法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施工企业的重视和认识程度也逐年提高,申报数量和入选国家级工法的数量逐年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