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员职业资格考证培训班
为满足0-3岁婴幼儿生活照料、日常保健及早教市场的发展需求, 通 过规范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认证,切实提高育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护理水平,我校将长期举办广东省育婴员职业资格考证培训班。通 过培训考核的学员,可进行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对孩子进行科学养育、培育,帮助孩子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职业素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育婴基础知识;2、生活照料;3、日常生活保健;4、日常护理;5、婴幼儿教育;6、家庭指导。
二、培训师资
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育婴员”专家组成员以及各大妇幼保健医院的相关专家授课辅导。
三、培训对象
从事0-3岁婴幼儿教育、保育工作人员,计生、妇幼工作人员,亲子园、幼儿园、托幼机构等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人员,卫生保健产品等相关人员,有意向从事育婴行业者。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常年滚动开班,准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
每月一、三周考试,确切考试时间及网上报考时间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文为准。
六、培训证书
经培训并通 过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精神,对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获得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三级2200元/人,四级1600元/人,五级1600元/人(申请办法详见相关文件)
七、收费标准
详情请咨询
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五级育婴员(初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育婴员(中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育婴员(高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证);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