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元教育集团
培养了大量社会急需的专业护理人才
快速咨询育婴师学习对象:
1、在幼儿园、亲子园等机构从事早教的教学和管理人员;
2、拟开办幼儿园、亲子园等早教机构的投资创业人员;
3、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母婴护理、家庭入户或社区指导的育婴职业工作人员;
4、学前教育和和婴幼儿卫生保健的科研机构人员;
5、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料、护理、教育或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学生;
6、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照料、护理、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准)父母、(准)祖父母等,可免除高额的月嫂或育儿嫂的费用。
1. 生活护理:0-3岁婴幼儿日常生活护理。
2. 营养管理:4-12个月婴儿的辅食添加,1-3岁幼儿主食制作。
3. 婴儿洗澡、抚触及按摩护理;婴儿保健操。 喂奶,换尿布,包束等。
4. 婴幼儿臀部护理、五官护理等;科学喂养,照料大小便、调整婴儿睡眠等。
5. 婴幼儿用品 衣物、奶具、尿布的清洗及消毒等。
6. 婴幼儿常见病 ,感冒发热,腹泻,口腔,臀部,尿布疹护理等。
7. 婴幼儿急救.触电,溺水,噎食等。
正规办学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正规职业培训学校时长不限
可循环听课,尤其网校课程,更可以重复多次课程合理
培训内容理论和实操相结合,课程设置系统、实用方式多样
中学习方式方便灵活,网络面授相结合,线下线上任你选多项合作
为学员推荐实习、就业机会完成
报考条件:
中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要求,为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经商职业能力建设司,我们制定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试行)》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下面是具体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人社鉴发〔2019〕2号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试行)》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要求,为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经商职业能力建设司,我们制定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试行)》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试行>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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