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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积分入户规定

来源:中华网考试编辑:佚名发布时间:2019-03-26
深圳积分入户

深圳市2021年入户资格在线测评系统

Shenzhen City Online Qualification Evaluation System for 2019

目前已有5629人参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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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深圳积分入户测评系统 

深圳市积分入户规定,够条件符合深圳入户政策的朋友,这几年都纷纷选择入深户了。晚入深户不如早入深户,小孩已经在深圳慢慢张大了,总要面对上学和升学的重大选择。打个比方,如果你的小孩是深圳福田区户籍的户口,在福田去申请公办小学的,那么按照福田区的积分入学办法,有福田户籍的小孩积分就是直接65分了,非深户的小孩积分才60分。其他还有政策内生育可以加4分,提供无房产证明加2分。如果有福田区的房产的话,那积分就是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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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迁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

(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一款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一款第(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本条一款第(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本条一款第(五)、(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

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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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见积分形式

  • 学历积分

    (1)非全日制的本科学历,80分

    (2)全日制大专学历,70分

    (3)非全日制的大专学历,60分

  • 年龄积分

    (1)18-35周岁:5分

    (2)35-40周岁:无加减分

    (3)40-45周岁:从40周岁起减分,加一岁减2分。45岁以上入户很困难

  • 社保积分

    (1)、养老保险满1年积3分

    (2)、深圳市社会保险积30分

    (3)、工伤、医疗、失业、生育,每种保险每满1年积1分。

人才引进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七)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毕业生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网上申报流程

  • 1、 注册账号:毕业生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人才引进系统,按照申报界面的指引,注册个人账户。

  • 2、 填写信息并测评:个人账户登录,选择“接收毕业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并提交测评。

  • 3、 选择代理机构:测评通过后系统选择代理机构并保存。毕业生与所选择的代理机构联系,并签订个人申办协议。

  • 5、打印材料:提交成功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

  • 4、提交信息: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点击:“代理个人申报毕业生信息”,对毕业生个人填报信息进行校核,通过后提交。

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

1.毕业生持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领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以下简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申请表和报到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其中,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其立户所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接收的毕业生,到其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3.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报到材料后,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办理报到手续;

(二)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材料,并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三)不符合毕业生接收条件或者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4.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领取毕业生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毕业生符合本市随迁政策的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5.用人单位、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及毕业生本人应确保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该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5年内均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毕业生引进的;

(二)违反相关规定代办毕业生引进的;

(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六)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毕业生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不予办理毕业生引进手续,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已领取毕业生介绍信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深圳入户八大优势

  • 小孩入学

    优先录取,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 **方便

    快捷方便办理各种证明证件

  • 可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为您减轻经济压力

  • 全家入户

    小孩即随迁,配偶两年后可随迁

  • 申请房产证

    可申请用房,免去深圳住房压力

  • 贷款方便

    可快捷办理贷款,享受更高额度

  • 健康保障

    免费医疗门诊住院,重疾有保障

  • 养老保障

    可享受更高的养老金和其他福利

网上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交测评

1.未上传材料并提交信息的毕业生,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由本人或呈报单位(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下同)登录人才引进系统撤回信息,由毕业生本人修改信息,保存并成功提交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生持修改后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办理后续手续。

2.户籍地以户口本记载为准。农业户籍的毕业生,如在户籍地无法办理“农转非”,需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户籍类型选择“农业”,其它人员选择“非农业”。

3.如“毕业院校”及“专业”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编辑录入,毕业院校名称须与毕业证加盖的毕业学校公章一致。

4.毕业生及呈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所有申报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学历信息、户籍信息、拟入户地信息等),如因信息填报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入户等手续的,责任由毕业生本人及呈报单位承担。

(二)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地址应为深圳市),并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三)毕业生在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

毕业生需在《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标注的时限内,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

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及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通过”后,等待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如系统显示“不通过”,此业务自动办结。毕业生如核实本人申报的学历信息真实准确,可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及《就业报到证》等材料。人才引进业务进度可登陆人才引进系统查询。

(四)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入及报到手续

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在收到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通知要求,持《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其他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办理毕业生户迁入操作指引》),无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由毕业生本人(以单位申报方式办理的,也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址详见本人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无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圳户籍毕业生办理入户手续(深圳户籍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自行登陆人才引进系统打印《毕业生介绍信》,并将《毕业生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交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五)党组织关系转移

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东侧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房;电话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各区接收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欢迎致电:18033051170(王老师) 详情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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