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中级会计师培训班怎么样 > 中级经济法课程培训哪个网校好

直播课程
正保会计网校

中级经济法课程培训哪个网校好

发布时间:2019-09-02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Too

新人优惠券+免费课程赠送

中级经济法课程培训哪个网校好?可以选择正保会计网校,正保会计网校作为上市公司旗下的会计类培训网校,不但实力雄厚,培训老师也都是业内有名的,学员口碑极好,我试听过正保会计网校的中级经济法课程,感觉网校这种模式非常适合在职人员。

网校推荐

正保会计网校是权威专业的会计门户网站,正保教育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会计培训著名品牌!正保会计网校常年从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高会,经济师等各类网上培训,教学实力雄厚,培训效果卓越。

名师推荐

侯永斌:会计考试辅导界资深老司机,多年从事会计研究和辅导工作。“梦想成真”系列丛书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典题解》及《经济法基础冲刺通关必刷8套模拟试卷》主编。

教学经验丰富,好评学员无数。文学造诣极高,腹有诗书气自华,出口成诗。讲课戏份十足,各种表格、思维导图信手拈来,小故事、小段子更是频频爆出,听课就像听相声,根本停不下来!最关键的是笑着笑着就记住了知识点,神奇~

班级推荐

高效实验班

适合人群:基础薄弱或学习时间有限,想要高效备考。

主讲名师

中级会计实务:高志谦、魏红元、陈楠

经济法:侯永斌、李玉华

财务管理:达江、杨安富

课程

预习进阶

教材精讲

习题精讲

考点串讲

模考点评

考前10天串讲直播

高频考点精讲

机考操作技巧

专项突破

学习资料

知识点练习

课程讲义

历年真题

阶段练习

全真模拟卷3套

零基础入门练习

薄弱知识点练习

高频考点练习

典型例题

预测卷3套

教学服务

8小时内专家答疑

学习记录

APP考试提醒

智能交互课件

手机看课/做题

课程讲义/试题下载

高分学习计划

班级管理/互动

竞赛试题/点评

个性化学习报告

易见问题学习

学习效果对比

记忆曲线测试

入学/预习/阶段/跨章节测试

电子书

人性化的阅读方式:充分考虑考生的阅读时间、阅读习惯,为考生提供了亮度调节、夜间模式、字号大小及不同的阅读背景,能更有效地保护眼睛。

全面的练习测试:每一个章节、每一道习题,都会提供做题的功能,考生可以通过做题进行自测。

专业的答疑服务:国内专业的辅导名师进行答疑,助您高效解决学习中的疑惑,扫清学习障碍。

优质的学习感受:除了记笔记,还增加了云同步,不管您在哪个设备上使用您的电子书,记录的学习点滴,都会随您的个人信息同步到任意一台设备,学习更方便。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票据法

(一)票据法上的关系

1.票据关系

票据法上的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

【链接1】票据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链接2】票据行为:出票、承兑、背书、保证

【链接3】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链接4】票据义务:付款义务、偿还义务

2.非票据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不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票据当事人之间与票据有关的法律关系。

(1)正当权利人对于因恶意而取得票据的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

(2)因时效届满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对出票人或承兑人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的关系;

(3)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而发生的关系。

(二)票据基础关系

票据基础关系是票据关系产生的原因。

【举例】老侯向老赵购买一批货物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签发一张票据给老赵用来支付货款。

老侯与老赵签订的买卖合同即为票据基础关系,是老侯向老赵签发票据产生票据关系的前提。

1.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

如果当事人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该票据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该票据关系的债务人就必须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而不得以该票据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由进行抗辩。

【举例】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向乙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在提示承兑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了丙,后因货物质量问题甲乙双方解除了买卖合同,丙持此票据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时,承兑银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不能以甲乙之间买卖合同已解除为由对抗持票人。

2.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而失效,并不影响票据基础关系的效力。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仍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举例】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向乙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在提示付款时被付款人告知其支票上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该票据无效。此时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乙可以要求甲支付货物对价或重新签发票据。

【总结】合同无效,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无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例题·单选题】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出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何种法律关系( )。

A.票据关系

B.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C.民法上的票据关系

D.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法上的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不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票据当事人之间与票据有关的法律关系。票据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而发生的关系属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更多资料,可访问:中级会计师培训

上一篇: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课程哪个老师讲的好

下一篇:中级会计实务培训课件哪个网校好

相关阅读

老师推荐

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