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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华老师中级会计实务课件讲得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2-10-21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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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华老师中级会计实务课件讲得怎么样?郭老师的中级会计实务,基本是将教材的内容,分解成若干知识点,通过知识点的进行讲解,但是郭老师对于原理以及准则基本属于一带而过,更多的是通过各种案例与例题让考生掌握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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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简介】高校副教授,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职称、资产评估师考前辅导专家,“梦想成真”辅导丛书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经典题解》、注册会计师《会计应试指南》《会计最后冲刺8套模拟试卷》主编。从事财会相关考试培训数十年,培训足迹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被誉为“考点收割机”...

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应对各子公司进行分类,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两类。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如果不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则不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原则是购买法,在购买日,合并报表中要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由账面价值调整到公允价值,后续期间应调整到按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金额。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除应考虑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外,还应当根据母公司在购买日设置的备查簿中登记的该子公司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应有的金额。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环球网校提供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

1、责任承担

(环球网校提供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重大过失,是指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

①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

即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由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为了保证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对合伙人的责任形式予以改变,否则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难以存续。

因此,对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与其他合伙人应当区别对待,对于负有重大责任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也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如果不分清责任,简单地归责于无限连带责任或者有限责任,不但对其他合伙人不公平,而且债权人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②无限连带责任

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这是在责任划分的基础上作出的合理规定,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这种责任形式的前提是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过错,即既没有故意,也不存在重大过失。

2、责任追偿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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