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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谁讲的好

发布时间:2017-07-12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dalu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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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佳:《市政工程管理实务》

天津理工大学教师,天津大学博士,主要从事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多年来一直从事造价师、建造师的考前培训工作,主持编写多部造价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考试辅导教材。在培训教学和辅导教材编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参编各种教材和专著多本,发表了高水平中英文论文多篇。主要讲授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师课程,授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针对性强,重点、难点解析到位,曾获得天津讲课大赛二等奖。试听老师

张福生:《建筑工程管理实务》

工学硕士,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长年从事建筑类考试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与实践经验。尤其擅长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和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两个科目的辅导,张老师授课逻辑性强、重点突出,讲解细致、深刻透彻,善综合、分析、归纳总结,深受广大学员的欢迎。试听老师

王竹梅:《建设工程法规》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硕士,经济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建设部住宅试点工程“部级科技进步个人银奖”获得者。参与了《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则》(草案)与《北京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暂行规定》(草案)的起草工作。参与了美国估价师学会出版的《不动产估价》(第11版)以及英文原版《不动产估价词典》的翻译工作。擅于总结,独特的六大学习方法:表格法、梳理法、提炼法等,将复杂的教材内容化为简单易记忆的形式,辅导效果明显,是学员的良师益友。试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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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仲裁的开庭和裁决

  一、仲裁庭的组成

  1、合议仲裁庭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结束前提出。

  二、开庭和审理

  仲裁审理的方式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

  仲裁应当开庭审理作出裁决,这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但是,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即书面审理方式。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时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时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2014年真题】关于仲裁开庭和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开庭审理必须经当事人达成一致

  B.仲裁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C.当事人可以协议仲裁不开庭审理

  D.仲裁庭不能做出缺席裁决

  答案:C

  三、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仍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四、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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