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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线上课程哪个好

发布时间:2021-11-04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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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1.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注意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此处应为“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注意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注意3】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注意4】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 长度 起算点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为“3年”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20年 权利被侵害之日

【例题·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6月30日以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20年7月1日前

B.2021年1月1日前

C.2021年7月1日前

D.2022年1月1日前

【正确答案】C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1)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注意】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①关于法定障碍

Ⅰ.不可抗力

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Ⅲ.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Ⅳ.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②关于最后六个月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上述事由,到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除的,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该事由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仍然存在,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直到该障碍消除。

(2)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记忆提示】“客观原因”导致“中止”——暂停;“主观原因”导致“中断”——复位。

4.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例题·单选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

A.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影响,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C.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

D.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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