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校排名 > 环球网校 > 环球网校资讯 > 2016造价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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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26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daluobo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P32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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