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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考点:合同担保

发布时间:2017-02-04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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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

1.承包商提供的担保

合同条款中规定,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履约担保,接受预付款前应提供预付款担保。

(1)履约担保的保证期限。

①履约保函应担保承包商圆满完成施工和保修的义务,而非到工程师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为止。

②但范本中推荐的履约保函格式内说明,如果双方有约定的话,允许颁发整个工程的接受证书后,将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减少一定的百分比。

(2)业主凭保函索赔。4种情况下:

3)缺陷通知期内承包商接到业主修补缺陷通知后42天内未派人修补;

2.业主提供的担保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专用条件范例中,增加了业主应向承包商提交“支付保函”的可选择使用的条款。业主提供的支付保函担保期限至缺陷通知期满后6个月,并且为无条件担保,使合同双方的担保义务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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