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推荐
试听中心
选课中心
课程详情
1相关资料
2热门课程
3热门文章
4相关阅读
5移动课堂,随课赠送:
1.以手机/平板电脑为载体,突破学习环境限制,随时随地皆可学习
2.高清视频,清晰真实,板书同步,多倍速播放,音/视频切换
3.课程同步练习自动判分,24小时答疑系统随练随问
4.支持基于苹果、安卓、Windows Phone、Windows Mobile、塞班等
无纸化模拟考试系统:
1.为考生提供大量仿真试题,题型全面,覆盖各类考点
2.统计试题正确率,分析试卷题目,并设有重做试卷、重做错题等功能
3.根据学习进度,学员可以按章节随意组卷答题,查漏补缺
4.答题完毕后,客观题部分系统自动批阅并显示客观题得分
高清课件,学习就像看电影:
1.老师+"粉笔"+"黑板"=最为熟悉的课堂场景
2.同步板书、讲座、讲义,让学员的学习思路更清晰,听课更高效
3.学员既可正常语速收听,也可在各种倍速中自由选择
4.网校独有的"隐藏老师"功能,让学员不再为老师遮挡板 书而苦恼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1.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的种类
3.行政处罚的设定
4.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1)有权的行政机关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委托的组织
5.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违法行为在追究时效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2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6个月
《税收征收管理法》:5年
6.行政处罚的程序
(1)告知和说明理由
①告知权利:包括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有权为自己辩解、陈述事实并提出证据,有权依法要求举行听证。
②说明理由:包括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及法律依据。
搜索小任务: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申辩、听证;拟对XX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复议、诉讼
(2)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
①当事人有权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进行陈述和申辩;
②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复核;
③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解释】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机构名称:新东方在线
机构介绍:新东方在线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NYSE:EDU)旗下专业的在线教育网...
机构名称:环球网校
机构介绍:环球网校成立于2003年,在七年时间里,网校经历了飞速发展,目前已经拥...
机构名称:正保会计网校
机构介绍:正保会计网校是国内知名的会计远程教育网站,网校汇聚业内好的师资力量在线...
机构名称:建工网校
机构介绍:建设工程教育网是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由建筑辅导界享有盛誉的老师:...
机构名称:医学教育网
机构介绍:医学教育网是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大型医学教育网站,成立于...
机构名称:简单网校
机构介绍:简单学习网在全国首创“互动封闭拟真课堂”。其独特之处在于:模拟真实课堂...
机构名称:中大网校
机构介绍:中大网校连续多年被权威机构评为“十佳网络教育机构”、“十佳职业培训机构...
机构名称:考试宝典
机构介绍:英腾教育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互联网职业教育企业,致力于通过运用5G...
机构名称:中公网校
机构介绍:中公网校是目前课程最为丰富、效果极为优异、口碑广受赞誉的顶级公职考试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