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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九章:国债承销程序

发布时间:2016-05-18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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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债券的发行与承销》第九章知识点二

知识点二、国债承销程序

(一)记账式国债的承销程序

1.招标发行

记账式国债是一种无纸化国债,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具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承购包销团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以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具备交易所国债承购包销团资格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发行。

2.远程投标

远程终端出现技术问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填写“应急投标书”和“应急申请书”的形式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代为投标。

3.债权托管

4.分销:承销团成员将中标额度销售给非国债承销团成员

分销分为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

记账式国债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

(二)凭证式国债的承销程序

1.凭证式国债是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储蓄型债券,由具备凭证式国债承销团资格的机构承销。各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均有资格申请加入凭证式国债承销团。(发行期限:1个月)

2.财政部一般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分配承销数额,采取“随买随卖”、利率按实际持有天数分档计付的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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