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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政府采购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6-05-20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tus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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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高级会计师频道提供:本篇为高会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第十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会计处理与内部控制”第三节重点精讲:政府采购制度,本节内容主要介绍政府采购当事人。

【“政府采购当事人”相关知识点】

1.政府采购当事人

【重点精讲】:政府采购当事人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提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包括两类:一是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属于非营利事业法人);二是取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其中乙级资格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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