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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管理人员监管

发布时间:2016-05-31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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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基金监管

知识点十六: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监管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的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具体包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等。

(一)基金经理的任职资格

1.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3.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

4.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5.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基金经理注册制度

(三)投资管理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

(四)基金管理公司对投资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五)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措施

1.督察长遇到异常及时报告。

2.日常监管及违规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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