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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担保合同的无效

发布时间:2017-02-06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m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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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担保合同的无效

担保无效的情形: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注意】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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